于是,中国社会进人了被称之为“务实”的“后儒”社会。
显而易见,仅限于君臣、父子伦理关系,已不足以控制整个社会了,何况玄、佛两家的本体论,已对这种关系予以了极大的冲击,几欲陷于崩溃。所以,伦理史观或道德哲学——历史哲学,不足以适应这么一个“务实”的后儒社会。要进一步强化皇权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统治,就得对只注重伦理实践的前期儒学或伦理史观加以改造与熔铸,使其上升到理性的高度。
于是,实用理性史观或实用理性——历史哲学,便在这一背景下产生了。
有人说,自先秦以来,中国就存在这种实用理性主义思想,这话不假。《老子》一书,满可以视为“君人南面之术”。但是,把实用理性引人历史哲学之中,这毕竟是“后儒社会”的事了。在“罢默百家,独尊儒术”的伦理社会中,以孝为先,恐怕更重的是伦理秩序与历史的关联,而到了宋代,已感到这种伦理秩序不足以维系皇权统治,实用理性才正式占了上风。
儒家,历来是重于伦理实践而疏于哲学上的论证的,也就是说,它缺乏一个理性的提炼或升华。董仲舒的“王道之三纲,可求于天”等都没有理性的内容,更谈不上精巧的哲学思辨。作为实用理性初期阶段的宋代道学,则是以儒家的纲常伦理为核心,以精致的哲学思辨为理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,它立足于伦理实践内容,吸收了佛、玄(或老庄)的思想营养,开始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。